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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稀有土地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关于对稀有土地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公告。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双重使用物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有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相关规定如下: 一、下列物品不准出口: (一)稀土开采、分离冶炼、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及其载体; 。 。出口管制物项的,应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稀有土”、“冶炼分离”等词语的含义和范围,本公告所称“金属冶炼”和“稀土第二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性材料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铁的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方法、模拟数据等与技术和其他数据相关的信息。本公告所称“出口”,是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至境外,或者向境内外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包括商业出口以及通过以下方式转让或者提供: 知识产权许可、投资出口经营者申请出口技术时,还必须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交《转让或者提供出口管制技术的说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该公告管制技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使用《境内出口管制技术说明》的许可文件,按照许可要求。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强化合规意识,了解绩效指标 以及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基本用途d,并确定它们是否属于两类。使用物品。如您无法确定转让、提供的物项是否受本公告控制,或者无法判断相关情况是否受本公告控制,您可以向商务部咨询。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供调解、牵线搭桥、代理、装运、交割、报关、第三方交易平台电子商务、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出口物项的,服务提供者须主动询问服务接受方相关出口活动是否属于本公告范围,是否申请出口许可证或取得许可证;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的出口经营者必须向相关服务提供商出示该许可证。六、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t、任何未经许可,因不明物体而泄露本公告控制的技术而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七、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有采矿、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制造、稀有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大力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理清单》即将更新立刻。商务部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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